電腦教室使用規定
發佈者 :
林資訊組長
烏日國小電腦教室使用規定
- 借
用採網路登記,使用電腦教室時需有老師在場指導,授課教師需能正確操作電腦教室管理系統。
- 電
腦教室內請保持安靜,不得喧嘩、追逐或嬉戲。
- 禁
止攜帶零食、飲料等食品進入電腦教室。
- 上
課前每一位同學先檢查自己使用之電腦設備,是否有損壞,如發現故障或損壞.立即報告任課老師。
- 未
經允許,不得更改電腦之設定、存取個人資料、拆卸硬體設備。
- 不
可擅自安裝或使用非法、版權之軟體。
- 不
可將帶有病毒之軟體攜帶至教室內,惡意散播。
- 使
用電腦教室應避免非學習性質之活動,如:學生上網玩電玩,進入聊天室聊天等。
- 嚴
禁竊取各項設備或零件。
- 未
經同意不得任拷貝學校之磁片及任何軟體,違者應負法律責任。
- 電
腦主機、鍵盤、螢幕、印表機、磁碟機等電腦設備應加愛護,不得任意塗畫、敲打、移動、拆裝或重新組合。如因個人疏忽或操作不當致使器材損壞,
需負賠償責任;係正常使用之損壞,經老師確認屬實者,不負完全之賠償責任。
- 使
用完畢後請按正確之關機程序將電腦關閉後學生始得離開,請授課教師做最後確認。
- 使
用電腦教室後,必須將座位四週清理乾淨,並將使用設備及座椅歸位,廢棄資料及物品一律投入垃圾筒內,以維室內整潔。
- 師
生均不得利用本處電腦從事非法行為,如有損及個人或學校形象之事,將依法究辦。
- 本
守則需嚴格遵守,班級如有重大違規情事(例如:未關門窗冷氣、無人在場管理等)則由該電腦教室管理者列入紀錄,
如列入紀錄兩次則自第二次登記日起兩個月後始能借用。